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于2006年6月8日成立,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资产优良,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为AA+级,是全国城投公司协作联络会会员单位。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7人。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
5、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外学历专业领域和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且符合岗位工作实际要求的,也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为山东省临沂市各个县区,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薪酬待遇面谈。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8:30—11月5日17:00。
2、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可通过临沂市国资委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ycfgroup.com/)下载《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秋季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具体见附件。请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r@lycfgroup.com),邮件及文件名称为“应聘XX公司+XX岗位+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公司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请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报名材料:报名简历表及附件,附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取得的其他证书(执业资质证、职称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材料应严格按要求的格式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核。在报名人员发送简历及附件后进行初审,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谈,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者。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应注意集团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
考试内容由招聘企业根据聘用岗位特点进行设定,采取面谈、面试结合的方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由集团党委研究再行确定。面谈总分设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谈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总分设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结果,经集团党委研究后,对进入考察人员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察
集团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人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对象要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七.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团党委研究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集团各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照集团各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集团网站发布的新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以城市发展集团公司名义统一组织。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集团统一工作安排。
5、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面谈、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出示通信行程卡和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39-8618900、0539-8613969(临沂城市发展集团)
监督电话:0539-861350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